保定幼儿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公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保定幼儿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考招生的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招生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党政办公室主任、教务办公室主任组成,成立纪检监察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三条学校教务处是组织招生实施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保定幼儿师范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4460
第六条学校级别:普通专科
第七条学制:三年
第八条教育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保定幼儿师范学院将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并经国家认可的专业学历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四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十条保定幼儿师范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13年2月由原保定师范学院涿州分校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现为“一校两区”,主校区位于涿州市,南校区位于定兴县。学校总占地面积390亩,建筑面积155513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440余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158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06人。学校现有学生7000余人,下设学前教育部、美术教育部、小学教育部、五年制专科教育部、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部等六个教学部门。设立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体育、音乐教育、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综合文科教育)、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幼儿服务与管理、书画艺术(插图方向)等10个专业,形成学前教育和初等教育两大群体,具有鲜明的师范教育特色。同时,学校还承担着国家、省、市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培训任务。为河北省各城市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幼儿园和小学教师,极大地促进了保定市乃至京津冀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的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的经营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公告为准。
第六章申请条件
第十二条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中乙肝检测的通知》和《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我校师范教育专业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如下:
(1) 色盲、色弱和口吃的人不应该申请考试。
(2) 嗅觉缺失、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瘤和白癜风患者不应申请考试。
(3) 双耳听力在3米以内的,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完全失聪的,不应报考。
第七章选题要求
第十三条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对选修科目有以下要求:第一选择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第二选择科目为选修科目,无任何要求。尚未实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省份对选课没有任何要求。
第八章准入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生源省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通过高考身体检查的前提下,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对其德、智、体进行综合测评。
第十五条对进入我校并进入档案馆的考生,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不能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则按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候选人的专业志愿者都无法满足时,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随机调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如果你不服从职业调整,你将被解雇。
第十六条当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的文化总分(包括政策加分)相同时,新高考改革实施省份的考生应依次比较所选科目的语文和数学、语文、数学、外语和单科成绩之和,得分越高越好;如果仍然相同,请比较候选人的志愿者顺序。排名第一的考生将优先录取,排名相同的志愿者将根据《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予以录取。未实施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较汉语、数学和外语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果仍然相同,请比较候选人的志愿者顺序。排名第一的考生将优先录取,排名相同的志愿者将根据《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书画(插图)专业仅在河北省招生。考生的专业成绩必须使用河北省相关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并认可河北省备案规则;按照“分数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考生将按照综合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分(包括政策加分)、汉语成绩、数学成绩和外语成绩。得分较高者优先;如果仍然相同,将根据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选择。
第十八条河北省只招收体育教育专业,专业成绩以河北省普通体育教育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在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合格,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进入该年级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按照考生总体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分(包括政策加分)、汉语成绩、数学成绩和外语成绩。得分较高者优先;如果仍然相同,将根据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选择。
第十九条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专业的考生,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于外语。然而,入学后,我们学校的外语教学只有英语。
第九章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包括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体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书画艺术(插图方向)、小学教育(综合文科教育)、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等10个专业,婴儿护理服务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入学学习期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局和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各专业学费标准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500元/年。
第十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的学生享受高等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的资助;河北省贫困家庭子女入校并正式注册全日制学历的,免收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享受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确保新生可以直接注册。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网站和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第二十五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应当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检查。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保定幼儿师范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章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桃园办事处光明路303号
保定幼儿师范学院
邮政编码:072750
电话:0312-3633460
学校网站:www.bdysgz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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