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太原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信招生。
2、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招生领导小组和以纪委书记为首的监督小组,确保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防止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
3、考生按照省市(自治区)招生指南填报我院志愿者。学院按照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自愿排序的原则录取。对口学生的录取取决于他们的意愿,从高分到低分。艺术类招生实行考生所在省的最低控制线,具体招生按省艺术类招生规定执行,按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文化课程的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学生。
4、专业确定原则:学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确定考生的专业;如果报考的专业志愿者中未录取候选人,则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调到报考不足的专业,拒绝服从的候选人将被退回档案。
5、在招生过程中,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单位和个人,任何承诺均无效。
6、学院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2000年大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建价格[2000]30号)和《关于规范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建价格[2002]250号)的精神,制定收费标准,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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