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五章普通高考招生
第十八条本年度参加高考的考生,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考生可以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执行。
第十九条文史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即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愿望。如果考生成绩相同,将根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单科成绩排名的科目顺序为:文学与历史:① 中国人② 数学③ 文科综合;科学与工程:① 数学② 语言③ 科学综合。
第二十条关于省(市)高考综合改革,我院对选修科目不作要求。报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按照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名规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当候选人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时,填写需要专业调配的候选人,并将其调配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或不同意部署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第二十二条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报考的省份,我院将优先考虑报考第一次志愿考试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申请我院各专业的考生,不分性别,只提供外语教学。
第二十四条我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对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给予的政策分数予以认定。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应当按照教育部要求的、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院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六章对口高等教育招生
第二十六条 ?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
第二十七条同意山西省教育行政机构或招生管理部门对口招生分数的增减政策。
第二十八条录取结果应当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山西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院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七章第三、二转阶段招生
第二十九条学生应当按照《山西省教育厅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两段”学生转学高等教育考核原则和培养方案》录取。
第三十条录取的专业按照合作学院32个转学协议中的专业录取。
第三十一条名单的确定:学院将候选人名单报送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录取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标签: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