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教育考试机构)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评优、评优、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1、申请航空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行为端庄;面部、颈部、手部等经常外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行走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2) 身高要求:女生163-175cm;男孩173-185cm;(3) 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矫正视力(C字表)女孩不低于0.5,男孩不低于0.7;(4) 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具备外语基础;(5) 无精神病史和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和各种慢性病;(6) 无严重违纪行为和犯罪记录;(7) ,不超过20岁,即200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如果你的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你不应该申请该专业。
2、学前教育专业为教师培训专业。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除应遵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有关省市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如果他们的身体健康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则不应申请该专业。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空勤及学前教育专业(班)的考生,在按照行业就业标准测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状况后,认真报考。
3、中士生定向培养专业,考生必须是2022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岁(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征兵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报考各专业的学生的外语不受限制,但入学后学习的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七条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不要求相关科目成绩或补考。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机构)制定的招生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教育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政策确定录取分数的正负分。
第十九条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机构)的备案和录取规定录取考生。注:内蒙古普通专业招生实行“按专业志愿者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排队招生”的招生规则。
第二十条考生入档专业安排方法:按照入档成绩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填报专业的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安排;当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或优选科目和重选科目)的成绩,专业从高到低排列。如果报考专业计划已满,学院将安排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进入有空缺的同类专业;不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第二十一条艺术(艺术)专业考生报考我院的,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及备案办法;原则上,进入该等级的候选人将根据其专业等级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如果专业分数相同,则根据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排列专业。
第二十二条学院部分专业实行专业招生[电子信息(包括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专业)]。专业类别的学生将在入学一年后根据学院的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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