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玉林大学招生规则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招生(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生源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确定招生比例。
第十三条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对待以前的学生和新来的学生一视同仁。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请参阅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我校不作额外限制。我们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没有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通识文理专业以考生的专业意愿为基础,以“自愿结清”的方式确定专业,即考生的第一个专业意愿由高到低选择;对于未能与第一位专业志愿者会面的候选人,依次考虑其第二位和随后的专业志愿者;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所在省(市、自治区)的顺序录取。各省(市、自治区)没有排名的,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所有候选人的专业志愿者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时,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可以调整并录取其他缺席的专业;否则,应返回文件。
第十五条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选修科目的,按选修科目划分部分专业生源不足的,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规定。
第十六条体育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承认学生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成绩。录取原则是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级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优先,文化课成绩最高者优先)。省级招生机构有特殊规定的,应当同时执行省级招生机构的特殊规定。
第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与制造及自动化(0802h)”和“石油工程(081502h)”的录取原则是只招收自愿者。
第十八条学校承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减分)的有关规定,加分(减分)后按年级招生。
第十九条报考职业教育本科一次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和联盟高校组织的相应专业技能考核,并按文化课程分数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考核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与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各专业考生的外语水平原则上不受限制。大学新生入学后,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将统一开设《大学英语》。请其他外语的考生认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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