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外语外贸大学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全面、择优录取”的原则。
2、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根据考生在高考中的文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区别。在专业招生规模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3、如果高考考生的文化总分(含政策奖金)、面试分数、综合分数和专业分数相同,高考改革省份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奖金)、语文和数学两个分数之和,语文和数学单科得分最高、外语单科得分最高、第一选择科目单科得分最高、第二选择科目单科得分最高、第二选择科目单科得分第二的考生优先;如果仍然相同,比较候选人的志愿者顺序。前者优先录取,如果志愿者顺序相同,所有候选人都将被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根据高考文化(包括政策奖金)、语言、数学和外语的总分比较单个科目的分数,并优先考虑高分考生。
4、我校采用按专业类别招生的专业。候选人被录取并登记后,将按照尊重候选人意愿、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各招生类别所包含的具体专业,请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5、学院日语、俄语、法语、德语、阿拉伯语、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按辅修语言专业招生。他们被列入河北省本科预科A录取。考生必须在6月28日前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达到本科审批控制线的考生,填写本科预科志愿,并根据我院面试结果,根据专业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学院美术教育本科专业:推荐通过我省声乐、舞蹈、艺术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参加高考的考生将根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包括政策加分)从高到低进行选择。
7、河北省高校招收的本科、专科美术专业,当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达到相应批次艺术本科、专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科目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时,学院将在河北省实行“普通志愿”招生。在招生范围内,学院将遵循“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考生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河北省综合成绩的计算规则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规则为基础。
8、大专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广播主持艺术、广播电视导演、艺术设计、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大专: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训练)、时尚表演与传播、,书画艺术、书画艺术(用于书法训练)、摄影与视频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艺术专业的招生原则如视觉传达设计(用于室内外装饰设计训练)、艺术设计、,河北省以外省份广播主持(外语播音员培训):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在录取时达到艺术类本科、专科相应批次和学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专业统一考试(联考、校际联考)成绩,认可各省备案规则。在报名范围内,我们按照“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
9、体育教育(本科)、体育艺术表演(专科)等体育专业按照生源地省(区、市)体育统一考试(联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要求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学科和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学校在生源地所在省执行此类专业的备案规定。
10、为响应国家和河北省对外发展战略,学院自2017年以来开设了51个英语和波兰语双语、西班牙语、法语、韩语、日语、英语、教育和其他语言的国际班(每个班20名学生)。注册后,新生可以在国际班所在的学院申请注册。通过面试后,可以进入班级学习,在中国学习2年,达到语言标准后出国学习2-3年,成绩合格,即可获得中外本科生证书和学位。获得本科学位后,学生可以申请外国大学的硕士学位。详情请致电我们。
11、分数增减政策按照国家及相关省级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男女比例没有限制。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12、英语是非语言专业学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课程。本科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声乐和器乐(钢琴、古筝、单簧管、萨克斯管)统一考试(联考)的考生,初中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声乐统一考试(联考)的考生。
13、大专空姐英语服务、机场英语服务、民航航空安全要求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cm~175cm;单眼矫正视力E-chart在4.7以上,面部特征正确,体型对称,身体外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详见河北外语外贸大学空姐(空姐、机场英语服务方向)招生手册。
14、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裸眼4.0米以上。
15、申请酒店管理和数字运营、护理、广播和托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16、新生报到后,学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作弊且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
17、在高考改革需要选择科目的省份,招生专业的选择要求按照我校招生专业(类别)中规定的科目选择要求执行(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18、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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