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管理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学院将当年参加高考的考生按我校招生计划招收到各省,录取分数标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考分数线标准执行。根据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备案原则,对生源进行备案,结合考试成绩,参照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2、确定考生专业(包括所有专业)的方法是自愿优先原则。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名规则录取。
3、当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调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4、对口院校招生按照省招生中心设定的最低控制线由高到低进行。对于符合国家政策并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可以按照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对有奖金积分的区块进行投票,并在录取时确认奖金积分。
5、第三、二阶段学生的转学录取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与中等职业学校共同制定“三两节”学生转学考试计划,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6、第三、二阶段招生由对接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各学校按科级转考办法组织学生考试,并组织最终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入学手续。通过“3-2段”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允许参加普通高考、相应的入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的单独入学考试。
7、报考我院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果文化课程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将按专业课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8、考生在成绩上加分或扣分,应遵守教育部和原籍地的有关规定。
9、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公平、公平、择优录取,学院成立了招生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10、体检标准:考生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
11、外语:仅提供英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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