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各来源省招生相关规定和程序招生,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2、文学、历史、科学和工程专业的录取:入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录取,由高分到低分。考生成绩平分的,文史专业按语文、数学、综合成绩依次录取,理工科专业按数学、语文、综合成绩依次录取;当考生不能完全满足其意愿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调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将被撤回。
3、美术专业招生:执行《原籍省美术专业档案录入规定》,根据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分数相等,请参考文化分数。如果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并列,学生将按语文、数学和综合成绩的顺序录取。
(1) 音乐表演、钢琴伴奏和现代流行音乐专业在其文化成绩达到省级艺术学院分数最低控制线后,将根据其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现代流行音乐专业器乐表演只招收电声专业的考生。
(2)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和导演、国际标准舞蹈和歌舞表演专业的文化成绩达到省级艺术学院分数最低控制线后,将按专业等级由高到低录取。
(3) 书画艺术、动画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工艺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视频技术等专业采用省级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文化成绩达到省级美术学院成绩最低控制线后,他们是根据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的。
(4) 戏剧、影视表演、广播与主持专业采用省级联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来源省艺术专科成绩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5、我校对加分的考生予以表彰,并按国家规定备案。
6、对口升学类别录取,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由考试中心根据考生成绩、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学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
7、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规定,将学生从“3-2分段”转为“5年一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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