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通过德、智、体、艺、劳等综合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 学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参考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数量,确定学院获取考生档案的比例。档案调整比例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政策执行。
(2) 学院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招生办法和招生批次招生。
(3) 根据“志愿者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一般类别将根据第一名志愿者候选人的申报顺序和学院的档案调整比例先归档。如果学院退出缺口或计划未满,将根据志愿者顺序和排名来弥补合格的候选人。申请的排名顺序应根据候选人的文化分数确定。如果考生的文化分数相同,则应根据相同分数排名规则确定(除非军事院校有特殊规定)。
在招收专业时,学院将根据备案结果和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已报名参加专业计划并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学院将招收有空缺的类似专业,且不要求专业成绩评分。
当体育考生的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的总分。如果相同,则根据常见类别的排序规则依次进行比较,从高到低排列。
(4) 以前的学生与现在的学生同等对待。原则上,所有专业的男女比例都没有限制。
(5) 对于愿意服从部署但无意进入我院的考生,以及被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到我院的考生,我院将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6) 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减分)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批准的考生,学院将执行有关规定。
(7) 学院招生结果的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也可以在学院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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