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珠海科技大学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按照一般类别(历史、物理)、艺术和体育类别(包括音乐、艺术、舞蹈、体育)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分别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申请本科院校和专业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修考试中纳入高考总分的三门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实施平行志愿申报的省(区、市),学校可以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申报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档案调整比例。
第二十条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档案升级要求的,按照考生成绩、专业志愿者、学校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在对普通专业进行评分时,按照各省(区、市)的备案规则列明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考生。首先安排排名高的候选人的第一位专业志愿者。如果专业已满,则逐个检查学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者。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没有排名或排名分数的省(区、市)中,相同的点处理方法是按照单项科目和高考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文科(历史)类别为语文、数学和外语;科学(物理)包括数学、中文和外语。
第二十二条体育艺术专业统一考试专业定级时,按照各省(区、市)备案规定列入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综合排名靠前的考生优先,然后是综合排名垫底的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排名予以录取。当考生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没有综合得分排名的省份,按照各省(区、市)的备案规则备案后,根据文化高考和技术科目统一考试的双网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总分(综合总分=文化分×40%+技术考试成绩×2.5×60%)由高到低。在综合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统一技术考试的分数从高到低,统一技术考试的分数仍然相同,根据普通高考语文、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的分数,统一技术考试的分数仍然相同。
第二十三条本校中外资信互认专业只招收专业志愿者。具体培训模式及收费标准请参见学校网站。
第二十四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全部不被录取,如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到同一高校专业组中有空缺的专业,并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不服从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在未实施专业群体招生的省份,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全部未被录取,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考生对有空缺专业招生的总分,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由高到低进行调整;不服从调任的考生,或服从调任但不符合该专业相关要求且专业空缺的考生,将被解雇。
第二十五条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考生需认真报名。
第二十六条奖励积分或优惠待遇的准入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原则另行列出,实行“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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