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黔南经济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五条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招生。
第六条?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第七条总成绩相同的,应当优先考虑数学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然相同,则应优先考虑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八条我院对入档考生的专业设置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按其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九条如果考生不能完全满足其专业意愿,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结果由高到低调整为其他未按其意愿全额录取的专业;如果您不服从专业调整,或服从专业调整,但每个专业计划已全部报名,您将被解雇;不符合国家招生相关规定的考生将被退回档案。
第十条入学期间无正当理由进入档案的考生,学校不受理其退学申请。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减分政策,加分和减分后形成的档案分数作为专业录取和安排的依据。
第十二条我院根据考生体质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入学后,新生将进行体检。如果发现欺诈行为,他们的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第十三条生源和生源的录取比例、男女生的录取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四条招生过程中,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学生入学后,我院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言的考生在填写志愿者时应仔细考虑。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予以登记,取得学籍。复审不合格的,学校将根据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经调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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