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意愿由上至下招生。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
第十三条根据考生自愿进入我院的情况,如果第一次录取未满,其他批次将被录取收集自愿考生。
第十四条学院实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分数增减政策。根据加分和减分后形成的备案结果进行专业招生和安排。
第十五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不符合要求时,服从专业调动的,由高分调至低分调至招生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人员应退回档案。在相同条件下,主要相关科目的高分优先。
第十六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高校招生体检中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残疾考生,如果他们能够照顾好自己,符合专业要求,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他们将被正常录取。每个专业的入学人数中没有规定男女学生的比例。
第十七条自愿录取的候选人原则上不得退出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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