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希望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条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结果,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德、智、体、美、劳进行综合衡量,从高分到低分选出最佳候选人。
第十一条档案调整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文件调整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者为105%)。
第十二条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符合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申请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专业志愿者。如果第一批志愿候选人未被全部录取,将收到非第一批志愿候选人的档案。如果考生成绩相同,文科学生将根据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科学生将根据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应高职院校的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专业。当他们的成绩相同时,将根据语言、数学、外语和专业的综合(或技能测试)进行比较,最好的将被录取。
第十三条在同一级别的专业志愿者中,考生应当按照专业志愿者和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当考生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报考要求时,服从专业调整的将调至其他未被全额录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人员将被解雇。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减分政策,加减分后形成的备案分数作为专业录取和安排的依据。
第十五条为保障考生身体健康,我院实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入学后,新生将进行体检。如果发现欺诈行为,他们的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第十六条生源与生源的录取比例、男女生的录取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七条招生过程中,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调整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录取完成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大学招生办公室查询。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执行。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不得收取与招生有关的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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