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招生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选择。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三校学生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等类别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招生。
第十七条我校在各省招生过程中,遵循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备案原则,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比例查阅考生档案。在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候选人中,我们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最佳候选人,并在生源不足时接受自愿候选人的调动。
第十八条文学、历史、科学和工程专业的考生确定专业(类别)的原则如下:
(1) 对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市、自治区)学生,入学考生的专业录取应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专业计划,遵循“分数优先、跟随专业志愿者、择优录取”的原则。当报名人数不足时,剩余计划将转入该批志愿者。如果计划无法完成,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有足够学生的省份。
(2) 实行梯度自愿招生的省(市、自治区)应当遵循“自愿优先、由高分录取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当首批志愿学生人数不足时,可接受非首批志愿候选人,其分数不得低于原籍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招生的最低控制线。如果该计划在自愿招生后无法完成,剩余计划将转移到有足够学生的省份。
(3) 对于不能满足专业抱负的考生,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学校将把他们调到招生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人员可退回档案。
(4) 在专业(类)录取过程中,实际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申报结果相同,将优先考虑;当报考结果与实际考试成绩一致时,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政策进行选拔。
第十九条体育专业招生原则
使用相关省份的统一考试成绩,并根据其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如果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同,高考将优先考虑文化成绩高的学生。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如有特殊要求,以其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美术专业招生原则
根据高考考生的文化分数(无论文史还是理工)从高到低的录取情况,大学文化分数的总分是相同的,取决于单个学科的分数。科目的顺序是语文、数学、外语和技术(即,如果总分相同,则先看中文;如果语文分数相同,则看数学;如果数学分数相同,则看外语;如果分数相同,则看技术)。
第二十一条学校的招生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成绩为准。学校承认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项优惠政策,以提高分数和降低分数。
第二十二条考生报考的专业,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原则上不作调整。如有特殊要求,按教育部门政策和学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自主招生工作按照学校当年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计划的有关规定执行。
(1)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的综合衡量。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后,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果考生的总分相同,技能测试分数高的考生将优先考虑。
(2) 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整,且考试总分未达到专业录取最低分,学校将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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