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条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南疆单列、高职(专科)预科班和“三校升高职”班按照“自愿优先、按分数录取”的原则录取。
高职(专科)分批录取按照“分数第一,遵循自愿”的原则进行。如果考生的总分相同,则将根据各个科目的顺序以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普通类或单独类(外语精选)招生计划中,各科成绩的排名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和外语排序;科学与工程按科学数学、科学综合、中文和外文分类。在独立类(国语类)招生计划或之前的国语类招生计划中,各科成绩的排名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国语排序;科学与工程按科学数学、科学综合、汉语和汉语分类。
(3) 分数的增减按照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4) 所有专业的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5) 考生的身体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6) 我院对考生档案的查阅比例按照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教学司[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退学生与应届生招生相同。入学时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四条自主招生按照《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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