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淮阴师范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当年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建档比例。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根据自愿申报的批次,原则上将档案调整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申报批次,文件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符合学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入学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淮阴师范学院。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考,取得有效的高考成绩。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考生的体检结论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的要求,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制度,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严格按照公平原则规范招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只承认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必须实施的奖励积分政策,不再单独承认其他奖励积分。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江苏省的优先学科,分别公布历史或物理的招生计划。考生按专业组申请志愿者,学校按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其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本地区高考改革方案的规定录取,其余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按现行规定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档案调整比例。如果注册学生不足,将录取参加平行学院志愿者征集的候选人(包括校服志愿者),或者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选拔其他志愿者候选人。
第二十条普通考生的录取,实行“按分排序、按意愿”的录取原则。参加体育艺术统一考试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体育艺术统一考试招生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进入档案馆的考生,应当按照下列类别实行专业录取原则。
(1) 江苏省普通考生遵循“按分数排名,跟随志愿者”的原则,按成绩依次录取。不同专业的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当成绩相同时,学生将根据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的总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和连任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按照上述规则排序后,如果仍然相同,则综合衡量候选人的综合素质档案,选择最佳候选人进行录取。
江苏省文艺体育统一考试考生按照《江苏省文艺体育备案点构成办法》录取。同一年级的考生将根据其文化成绩、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的总和以及一门外语科目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按照上述规则排序后,如果仍然相同,则综合衡量候选人的综合素质档案,选择最佳候选人进行录取。
(2)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考生根据实际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实际分数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学院子系统”向考生电子档案中备案的实际分数(含小数部分)。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和外语单科之和由高到低录取。按照上述规则排名后,如果仍然相同,则综合衡量候选人的德、智、体、艺、劳发展情况,选出最佳候选人进行录取。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艺术和体育统一考试的考生,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和体育统一考试的规定录取。在同一年级,学生将根据文化成绩、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的总和以及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照上述规则排名后,如果仍然相同,则综合衡量候选人的德、智、体、艺、劳发展情况,选出最佳候选人进行录取。
(3)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全部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动的考生将根据统一高考成绩调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参考综合素质档案,结合专业对相关学科的要求。所有专业调动候选人的优先权低于其他候选人;不服从专业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视为未归档。
第二十二条外语专业在普通高考中只招收英语专业的考生。对于其他专业,考生的外语没有限制。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和日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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