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食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七条实行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
第八条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和批次将优先录取第一名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如果第一名志愿者的来源不足,将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选择进入学院的候选人;实行平行志愿服务的省(市、区)和批次将按照高考总分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九条录取专业的确定方法:采用自愿优先的原则。志愿担任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已报考专业计划并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可以调到其他空缺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条加分和减分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减分条件的考生报考我院,按加分或减分后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降序录取。
第十一条考生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协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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