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院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按照“志愿者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通过综合评估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四条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是一项统一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通过省招生部门、高校招生手册、高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学院将按照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比例查阅考生档案。
第十七条我院报名人数满后,按学科由高到低按年级招生,直至完成指定的招生计划。当考生来源不足时,学院将根据省级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机构的安排收集志愿者。
第18条专业志工之分配,依应征者填写志工之顺序,由高至低,并依其所属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相同且专业全部被录取时,将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对应的主修课(语文或数学)成绩进行两次排名,以此类推。当考生成绩达不到填报的专业志愿者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填报结果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由高分到低分的调整,直至记录完整;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整,学院可以拒绝录取并退出档案。
第十九条各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在招生过程中,当各专业网上生源差距较大时,为了避免生源流失和计划浪费,尽量满足考生意愿,提高计划实施效率,在总体规划不变的前提下,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量可以适当调整,减少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考生给予优先考虑。
第二十一条学院同意省级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机构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应当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格式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级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机构和学院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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