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阳师范大学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九条招生制度:学校招生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规定。
第二十条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各省(区、市)考生情况和生源地规定,确定升学比例。
第二十一条实行平行志愿申报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部门平行志愿申报的具体规定进行申报,学校负责审批入学。
第二十二条普通专业招生原则
考生档案在学校备案后,学校将贯彻“专业明确”的原则,根据专业数量和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如果第一名志愿者在入学后未能完成计划,则第二名志愿者将从高分进入低分,依此类推,直到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未被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动的考生,参照考生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者,按其等级由高到低进行调动和录取;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解雇;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按照汉语、数学和外语(河南省外语听力)的顺序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不考虑单科成绩。
第二十三条我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分类招生。当考生填写高考志愿时,他们可以将专业作为专业填写。按同一专业类别招生的新生,无论其在招生时所属专业类别中的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后,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专业类别中的专业。
第二十四条体育专业招生原则
在文化类课程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原籍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录取成绩最好的学生。归档顺序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归档顺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计算公式为:备案排名综合得分=文化类得分×0.067+专业得分×0.333
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其文化成就予以录取;如果文化分数仍然相同,学生将按照高考语言、数学和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分数的顺序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并且对单科分数没有限制。体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公费当地师范生不受身高限制)。
第二十五条各艺术专业招生原则
考生的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省(区、市)文科专业统一考试或联考成绩)均在省级控制分数线以上。
在省级招生机构录取的考生中,他们是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的。
1、音乐学、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按文化课程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的50%择优录取;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工艺美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等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舞蹈和编舞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广播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辑与导演、广播电视编辑与导演(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按文化课程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录取。其中,广播和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4、艺术与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按原籍省统一备案规则计算排名结果录取。
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其文化成就予以录取;如果文化分数仍然相同,学生将按照高考语言、数学和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分数的顺序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并且对单科分数没有限制。
第二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为南洋师范大学与韩国全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化学(中外合作办学)是泰国曼谷南洋师范大学与皇家理工大学的中外合作本科专业;机电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是南洋师范大学与韩国京畿道大学合作办学的本科专业;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南洋师范大学与韩国京畿道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美国南洋师范大学和北阿拉巴马大学设有“121本科生交流项目”本科专业(中美双学位项目)。入学新生到达学校后自愿选择参加相关交流项目。具体情况请在入学后咨询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奖励。
第二十八条录取完成后,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将录取结果在南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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