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西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12条录取规则
(1) 在省招生委员会和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河西学院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招生机制。
(2)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升学比例根据生源确定,一般不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招生计划的105%。
(3) 在实行平行志愿立案的省份,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综合衡量,根据立案结果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进入年级的考生,没有专业年级差异,专业志愿者的分配按照“分数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进行。在相同的申报结果下,理科考生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文科考生按语文、文学综合、数学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报考成绩相同的中职生,按其文化综合素质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成绩达不到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学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结果,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由高分到低分的调整,直至记录完整;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整,将退回档案。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和“3+1+2”模式的省份,录取办法按照各省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相关招生政策执行。考生必须符合专业对所选科目的要求;当部分专业在线考试科目出现生源短缺时,我校可根据省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对选择其他科目并服从专业自愿调整的考生进行调整招生。
(4) 学校体育、艺术专业和文科。招生办法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颁布的《甘肃省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招生有关政策》执行。
(5) 助产学和助产学(专科)专业仅限于女生,不建议男生申请。其他专业的男生和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三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我校同意并认可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减分备案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于外语专业。
第十六条学校招收甘肃省少数民族预备班,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招生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当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具体要求按《河西大学2022年第二届学士学位招生通则》执行。
第十八条各省考生的录取批次和程序按照学生所在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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