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我校严格遵守本市高校统一考试和录取规定,具体政策和模式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4号)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招生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招生: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以新生综合评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依据。
2、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3、外语要求:我校所有专业不限于外语,公共外语招生后统一为英语。
4、根据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根据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档案调整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规定执行。
5、美术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实行省联考(或校考)成绩的省份,原则上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已录取的考生;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职(专科)美术专业招生办法录取。
6、承认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分数增减政策。
7、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艺术与设计(包括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不招收色弱和色盲学生;教育专业不招收食欲和听力有限的候选人;艺术表演专业不招收听力有限和肢体残疾的考生。学校不招收患有大规模纹身、疤痕等重大身体疾病的考生,身体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开除。
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生的高质量就业,建议报考艺术设计、艺术表演和教育专业的考生应参照行业就业标准,在测量自己的视力、形象和其他身体状况后,仔细申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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