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招生基本原则:学院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准入措施
(1) 学院遵守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备案规定。
(2) 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减分条件,并经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报我院备案的考生,我院将择优录取。
(3) 新一轮高考改革的省市招生规则如下:我院严格遵守统一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和“专业平行自愿”的备案录取规则。按照“分数第一,跟随志愿者,一轮归档”的原则,根据考生归档分数排名进行录取。
(4) 非新高考改革的省市招生规则如下: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方式确定。对于进入年级的候选人,优先考虑的是满足第一个专业志愿者从高分到低分。如果第一个志愿者因分数低而不满意,他们将参与第二个专业志愿者的录取,以此类推。如果候选人不能满足所填写的志愿者并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根据高分到低分调整到被低估的专业;如果你不服从专业调整,你将被解雇。
除上述要求外,我院在招生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招生:
1、外语要求:我院各专业考试外语不限,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2、男女生比例要求: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但鉴于专业特点,助产专业不招收男生。
3、入院及体检标准:我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申请护理和助产专业的考生将参照行业就业标准,按照以下身高限制进行录取: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老年保健和管理,社区康复、婴儿护理服务和管理。患有色盲和色弱的候选人不被录取。护理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四肢没有残疾。不符合注册专业要求的候选人将被专业调动或撤回。
第十七条录取后,学院将及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官网(www.cqnvc.com)查询。
第十八条录取和复审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新生应按照相关要求和学院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那些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学生应该向学院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外,不请假或逾期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试。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核实考生在高考中有舞弊行为,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其送回原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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