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由高等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机构、招生办)统一组织。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当地招生部门、学校招生手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原则上按照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当招生过程中专业之间的生源差距较大时,应在总体规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数量。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考的录取,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次和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备案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学校应当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比例查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取决于每个地区的生源。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和备案原则,实行“平行自愿”备案方式,并根据实际备案情况进行招生。如果在第一轮备案后未能满足报名计划,则应根据志愿者的重新招募重新报名,直至符合专业报名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实行“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考生的专业档案录取以考生备案结果为依据,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全部满分,则服从调剂的考生可以考入未满分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人将被解雇。
第二十六条高考录取规则见第二十五条。排名结果相同的考生根据各科的顺序和各科成绩进行排名: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类和数学类;科学和工程是数学、科学综合和语文。
第二十七条综合评价录取以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入学规则见第25条。录取的学生总数控制在省教育厅发布的综合评估计划内,直到填妥为止。当排名结果相同时,根据中文、数学和英语单科的顺序以及单科的原始分数进行排序。学生报到后,学校将根据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需要和学生的强项和意愿,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二十八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按照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八个专业类别进行。入学规则见第25条。当排名结果相同时,考生将根据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中文单科成绩的顺序和分数的顺序被录取。
第二十九条五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按照“一个专业、一条线、分数优先”的原则转入招生阶段,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招生。在排名结果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言基础、专业基础、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德育单科顺序和单科原始分数对入学进行排序。
第三十条录取分为一次考试录取和一次录取两种。其中,参加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考和中等职业技术高考且成绩不低于相应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普通类分为文科和理科,中职高考分为八类:农业、林业、畜牧渔业、医药卫生、工业、土木水利、信息技术、金融贸易、旅游服务、教育、文化艺术)首次考入我们2022年高考,按年级高低录取;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将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一条特殊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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