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招生章程(2022年陕西省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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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招生章程》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陕西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员大学2022年普通高职院校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以进一步完善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员工的招生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二条陕西建筑工人大学是1982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2000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成为建设领域首批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立成人高职院校。学校隶属于中国500强企业之一的陕西建工集团。依托陕西建工集团,学校不断做大做强,为陕西建筑业培养了3万多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学校现有安全技术与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路桥工程技术等八个专业。学校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建筑专业的创新与改革。拥有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教学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不断将教学过程与施工现场相结合,培养大批“起步快、能力强”的实用型技术人才。省内外近百家企业与学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学校地址:Xi市长安区长宁街临边一路中段88号

邮政编码:710119

学校类型:公立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机构

国家标准代码:51010,陕西省招生代码:8137

第三条招生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三年制。

第四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并达到相关规定后,将获得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大学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大学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学生事务办公室、保卫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等组成,下设招生宣传组、招生办公室、考试组、保卫组。校长担任综合评价招生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分管招生和教学的副校长分别担任副主任,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招生宣传组负责招生宣传、解释和咨询;招生办公室负责编制招生计划、考生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录取考生、汇总、审核和提交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试题组负责职业技能试题库的建设;安保团队负责招生相关安保工作;纪检监察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的对外招生工作,并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学校不得擅自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八条严格执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规定。

第九条学校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名志愿者未全部注册时,应注册第二名志愿者、第三名志愿者或转移志愿者候选人;非首选候选人不需要有年级差异。

第十条入档考生的专业按照“自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各专业应遵循无级差分的要求。在备案结果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如果候选人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整者可调整录取,不服从专业调整者将被退还。

第十一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我校不另行进行考试。对外语没有限制,也没有口试。进入大学后,我校所有专业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六章费用、奖学金和贷款

第十三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奖励补贴制度。新生报到时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财政援助:一般贫困2800元/年;特殊贫困3800人/年。

优秀学生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学生比例占全校学生的30%以上;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开辟“绿色通道”:对于经济有特殊困难的新生,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推迟学费支付,然后结合实际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勤工俭学计划: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立勤工俭学计划和岗位,然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支付报酬。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应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后生效。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由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学校网站:http://www.sjzdedu.com

报名咨询电话:029-88498507、8849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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