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有60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城市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上海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建设立项单位、上海市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获“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荣获“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获评“2018年、2019年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荣誉。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依照《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子工业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沪电信职院〔202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专任教师岗位,共计137名。
2、辅导员岗位,共计8名。
3、其他专技岗位,共计21名。
4、行政管理岗位,共计30名。
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
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6、应聘者原则上应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含)以下,符合高层次与紧缺人才的,原则上在50周岁(含)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在招聘岗位的相关专业领域中,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不受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
三、
专任教师招聘条件
1、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2、有相关高校从教经验或企业经历者优先。
四、
辅导员招聘条件
1、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踏实、认真;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2、能够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
3、中共党员,专业不限,应达到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或以上水平,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4、善于沟通,细致耐心;
5、有相关高校辅导员经历者或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
招聘办法
1、报名
(1)本次招聘一律采取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简历请使用word或PDF格式。应聘专任教师者以“应聘XX学院专任教师 姓名”为文件名,应聘其他岗位者以“应聘XX岗位 姓名”为文件名(如“应聘辅导员 张三”,岗位务必填写完全),投至shdzxxhr@126.com进行报名,原则上简历大小不得超过5MB。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材料筛选
由人事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简历筛选与审查。
3、考核
用人部门将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收到面试通知后,拟应聘者需根据要求准备个人材料。
我校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心理素质和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统一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4、拟录用
人事处负责汇总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5、体检
拟录用人员前往公办二甲或以上等级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
6、政审
由人事处组织政审,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等。
7、公示
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核准备案并办理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六、
其他事项及相关待遇说明
1、学校将按照择优原则安排部分应聘者进入上海市事业单位编制,其余按照人事派遣方式录用。
2、满足编内录用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和海归博士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3、面试当天提交的个人材料恕不退还,请做好备份。应聘材料若有虚假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承担相应后果。
4、上述人员录用后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对引进的高层次与紧缺人才,具体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1-5713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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