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考研的同学看过来~上海戏剧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等8所沪上高校已公布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安排等。更多内容详见下文↓
此前小布已整理发布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7所院校的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戏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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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上海戏剧学院是培养演艺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院校。自1945年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精英育人理念,形成专业艺术院校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中国培养了大量文化艺术人才。学校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四个一级学科。四个一级学科中,学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其中戏剧与影视学入选上海市首批高峰Ⅰ类学科建设计划,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分别入选首批高原Ⅰ类、Ⅱ类学科建设计划。2019年,学校以戏剧与影视学为主体进入上海市高水平高校建设行列。“十三五”期间,学校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研项目数量连年突破。2016至2022年共获1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9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1个教育部哲学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63个其他国家级省部级项目,30个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同时,学校建有文旅部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科委实验室、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上海高校智库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办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始终不忘“出人才、出作品、出思想、出模式”,秉承“至善至美”的校训精神,把培养“品德正、基础厚、专业精、实践强”的德艺双馨艺术人才作为目标。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学习和学术研究,着重培养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等高层次理论型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视应用教学与艺术实践,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创新能力的戏剧、电影、广播电视、戏曲、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七个专业领域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2023年我校具体分专业计划与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实际招生人数及各专业方向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学科需要及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确定。本年度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招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其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中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考试的,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大学语文、文艺理论与常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所有学术型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所有参加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并须有相关专业的实践经验以及作品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写明“同等学力”,并于网上确认日期,将生成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所获省部级及以上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收),信封上注明“2023年全日制硕士生报名--同等学力”字样。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并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6. 报考“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学位)或“音乐剧表演”方向(专业学位)的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的毕(结)业专业须属于“音乐与舞蹈学类”或“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类(2012年以前的旧专业名称参照其对应的新专业名称所属的专业类,参见教育部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其他考生的毕(结)业专业须为表演、音乐或舞蹈类专业。
7.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选择专业学位以及定向类型,须具有相关艺术领域的实践经验(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
8.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报考表演艺术研究方向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9.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每天9:00—22:00(预报名)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 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待定(具体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参加初试的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如不进行网上确认即为报名无效。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开放下载准考证的时间请密切关注“研招网”信息)。《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两种。若录取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就读期间不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待遇等关系;录取前,定向培养硕士生、用人单位、招生学校之间需签署合同。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一经确认,报名信息不可再更改。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7.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考生的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科目内容详见《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所有初试科目考试均为笔试。
(3)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通知方式届时另定,请考生留意学校招生网站相关公告。
2.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4月上中旬(以实际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上海戏剧学院。具体安排届时另行公布。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的形式和内容,由我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知识和能力考核统筹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向考生公布。
(5)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即报名时已具备同等学力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大学语文、文艺理论与常识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1.我校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将根据2023年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
5.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凭所在单位证明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报到后,由我校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凡经入学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经查确系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学籍。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和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具体组织办法,本校另行通知。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四年,利用业余时间或集中授课方式学习。
全日制学术型(MA)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MFA)每学年学费为20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MFA)每学年学费为70000元。
1.定向培养硕士生回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1.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了解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政策和规定)。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出相关招生新政策,我校将及时调整并公布,以该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3.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的文件有不符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4.学生应当及时了解个人所在地与考试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做好个人健康管理,根据考点的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代码:10279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8077
网址:http://zs.sta.edu.cn(点击“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链接)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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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78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所有学术型硕士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法律(非法学)及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在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法律(法学)涉外律师方向、国际仲裁方向学制为3年,翻译学制为2.5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均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均为3年。
四、招生专业
(二)统考生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理。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励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考试过程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到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发布。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考点)参加入学考试的非上海市应届本科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22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市社保记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公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学校于暑假举办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开展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工作,并给予优秀营员相应报考激励政策,有关信息可浏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ecupl.edu.cn/)
(六)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现已更名为“政府管理学院”,2024年研招报名时启用。2023年报考该学院时仍选择“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考取上述学院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与英国利兹大学的双硕士项目,具体可关注学院相关网站。(https://zzgg.ecupl.edu.cn/5024/list.htm)
(七)学校试行硕博连读长学制培养方式,有关硕博连读选拔办法请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上相关信息。
(八)学校设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读校区进行统筹安排。
(九)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拟录取考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十)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十一)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2室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咨询邮箱:hzyjszs@ecupl.edu.cn
上海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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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建校于1912年,是一所以海洋、水产、食品学科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设14个学院(部),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日制在籍研究生5000余人,校内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70余人。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水产”学科获A+评级,并列全国第一。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专业目录
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具体包括(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课程复试前各招生学院提前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在2022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期间,须将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yjsb@shou.edu.cn)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如逾期我办未收到相关材料,则按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
推荐免试: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公开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报考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所有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另行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到网上进行确认报名。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由我校公布。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网上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三)调剂
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各学科专业的调剂要求,具体的调剂政策与规则在复试阶段将另行公布。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各招生专业在复试时,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三)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四)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体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无需转入我校,党组织关系可选择转入我校。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学术型均为3年;专业型除农业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为2年外,其他专业型均为3年。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就业方向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就业率一直高于上海市高校平均就业率、上海市同类高校平均就业率,良好的就业率显示出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我校研究生就业单位流向中主要是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等。
十一、学费和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我校全日制培养方式的硕士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8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渔业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管理专业收费标准:45000元/人;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方向)专业收费标准:60000元/人,公共管理专业收费标准:25000元/年。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须知
(一)联合培养
我校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水科院)、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简称:上海农科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基础课程学习在上海海洋大学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在各联合培养单位进行,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统一要求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并由上海海洋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国水科院、上海农科院在招生目录中已单列。报考这两个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直接选择这两个单位内的专业进行报考。
其他联合培养单位在招生目录中尚未单列,报考须在各个学院的专业内进行网上报名,详见2023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定向和非定向、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等相关说明,报考时准确选择!
十三、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264
联系人:郭老师 陈老师
电话:021-61900053
电子邮箱:yjsb@shou.edu.cn
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邮政编码:201306
上海电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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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
我校2023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474名左右(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其中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85名左右,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92名左右,专业学位授权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7名左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都为两年半,我校在培养过程中将按照学制规定执行,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明确填写定向就业及所在单位名称)。录取时,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学费及资助
五、统考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七、初试
九、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十一、几点说明
上海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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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人才,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临床基础、中医伦理学、科学技术史、马克思主义理论。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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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有社会主义理想和爱国情怀,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有经贸、管理、金融、法律和人文等多方面综合素质,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能适应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开放型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业务需要,学术性和职业性密切结合,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又具备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掌握本专业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语言交流能力的复合型高级应用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名额
2023年我校7个一级学科40个学科专业,13个专业硕士类别的16个领域对外招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93名左右(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因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增加或减少。
2023年除工商管理MBA(全日制、非全日制)、会计MPAcc(非全日制)、金融MF(非全日制)、资产评估MV(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旅游管理MTA(全日制、非全日制)外,其余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招生请参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2023年除非全日制专业之外,全日制各专业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报名,专项报名考生必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全日制各专业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资格。
三、招生类型和基本修业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 经济、管理、文学、法学类8000元/学年,学费总额2万元。
2. 马列类7000元/学年,学费总额1.75万元。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参见2023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研究生奖助体系可登陆学校学工部(研工部)网站(https://www.suibe.edu.cn/xsc/pjpyzc/list.htm)查询。
研究生还可参加各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并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的“三助一辅”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报考条件,详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六、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①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②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网上确认
①网上确认时间:由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上海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②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七、考试
1.初试
①时间:2022年12月24日、25日。
②初试科目:详见2023年各学院专业目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③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复试
①复试名单:2023年3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②复试时间、地点:2023年3月中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须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③复试科目和内容待初试成绩公布后详见2023年各学院专业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八、录取
1.录取规则
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整体素质。
2.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不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时如果查出不适宜学习但又不是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该生可申请保留学籍但须休学一年,一年后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康复者可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体检时如果查出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
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代码:10273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报考点代码:3123
3.硕士研究生报考和考点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yzb@suibe.edu.cn
联系电话:
021-67701148、021-67703622
网址:https://www.suibe.edu.cn/yjsy/zsxx/list.htm
微信公众号:SUIBE研究生教育
2.考生申诉、监督渠道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7703010
邮箱:jwjc@suibe.edu.cn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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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是一所以应用型学科支撑、技术创新导向,以工科为主、经管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上海高水平地方大学重点建设单位、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整体改革领航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18年以来,在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同类型高校中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学校明确“应用导向、技术创新”特色定位,秉承“依产业而兴,托科技而强”办学理念,坚持“协同创新、共创价值”发展理念,凸显“协同创新、共创价值”的科技创新文化,追求“卓而独特、越而胜己”的价值取向,积极推进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
学校建有以“香料香精化妆品与绿色化工”为引领、以“功能新材料和智能技术与先进制造”“设计文创与创新管理”为协同的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和工程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
学校坚持四个面向,科研实力突出。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需求,依托、服务和引领相关重点产业发展。拥有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稀土新材料测试评价行业中心、香料香精化妆品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学科平台6个,拥有香精香料及化妆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物理气相沉积(PVD)超硬涂层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绿色氟代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光探测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食品风味与品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学科平台16个;与地方政府、头部企业、科研院所等共建产业研究院、上海市大学科技园、上海创业学院、中欧知识产权学院和各类协同创新研究院、产学研工作站、技术转移中心等高水平技术创新和成果孵化平台。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以服务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重点,面向上海市三大先导产业和六大产业集群发展要求,培养具有理想信念、家国情怀、过硬本领和责任担当的,具备厚德精技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创新型研究生。
三、招生名额
拟招生数在录取时以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为准。
四、学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艺术、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交通运输类别学制3年;
资源与环境、社会工作、工程管理类别学制2.5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
五、专业目录
详见我校《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后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
拟招生数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10名,专业目录范围内均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作调整。
六、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网上(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网上(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考试。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除工程管理类别,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四门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工程管理类别,初试科目包括管理类综合能力和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我校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加试。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为两门。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请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十一、奖助学金、学费
(一)国家助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每生6000元/年,资助比例为100%;上海市学业奖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根据等级每生6000-12000元/年;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20000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助教津贴由导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助管津贴根据学校标准发放。
(三)我校为研究生设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奖励等。
(四)进入实验室,导师助研津贴不低于300元/每月。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工程管理除外)学费按照学年收取,每生每学年学费6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工程管理除外)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艺术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工程管理类别全日制2.5年学费共88000元,非全日制2.5年学费共108000元。
十二、其他
本简章所有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59
邮政编码:201418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学校主页:http://www.sit.edu.cn/
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部
部门主页:http://gs.sit.edu.cn/
电子邮箱:yz10259@126.com
招办电话:021-60873067(程老师)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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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
三、学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方案参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符合上述报考条件1-4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其招生政策请参考教育部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有关文件以及本校相关规定。
7.学校与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达到联合培养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学历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由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与学校共同颁发。具体详见学校与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简章。
8.学校与上海材料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达到联合培养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具体详见学校与上海材料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简章。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报考要求报名。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供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程序及要求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 3号)、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报考点公布的工作安排。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如实填写考生信息及报考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国家统一组织)
六、 录取与体检
(一)录取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收费及资助
(一)收费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学校向考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收取学费、不统一安排住宿。具体详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学制一览表》,https://yjs.sspu.edu.cn/。住宿费每学年不高于1200元。
(二)资助政策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分12个月发放,每月500元。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评选,获奖者每人奖励20000元。
3.助研金,由学校和导师共同承担。根据研究生参与导师课题情况发放。
4.根据学校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设立了类别丰富的奖学金。
5.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支付学费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措施,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以上奖助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
八、其他
1.我校所有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在读期间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
2.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我校教育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学生。报考我校翻译硕士的同等学力身份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专业同等学力人员,须达到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水平;
(2)非英语专业同等学力人员,须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水平;
(3)雅思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100分及以上的同等学力人员。
4.以上招生政策若与教育部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则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九、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2044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邮政编码:201209
学校官网链接:http://www.sspu.edu.cn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ssp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江老师、解老师
联系电话:021-50211617、021-50216996、021-50217007
电子信箱:yjs@ssp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微信号:SSPU_YJS
资料:上海各相关高校
编辑:倪萌
标签: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