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纪检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社会监督。高校录取通知书书签:吴俊生职务:党委书记。
2、学院招生计划的分配是指根据师生比例、学生人均教学行政用房、学生人均建筑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一年度招生基数、计划完成情况和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整体调整。
3、高考录取主要依据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它是在道德、智力和身体上进行综合衡量的,招生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进入该年级的候选人将优先考虑专业志愿者,并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艺术专业已达到省级最低控制线,根据文化课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口院校招生原则按照山西省有关文件执行。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加分和优惠录取的规定,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点为准,积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
5、学院非外语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6、学生资助:学校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制定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措施。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大学奖学金、大学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合作企业助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国家和学院的相关补贴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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