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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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发布公告,公示一批人事任命通知。其中辽宁大学领导班子两位成员拟任省属高校正职,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拟任省属高校党委书记。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9〕8号)精神,现将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公示如下:


杨松,女,汉族,1968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辽宁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拟任省属高校校长。


潘一山,男,汉族,1964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拟任省属高校党委书记。


郝德永,男,汉族,1964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沈阳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拟任省属高校党委书记。


杨松简历


杨松,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辽宁大学副校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委员、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暨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特聘教授、国家级人才项目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特聘教授(首批)。


杨松教授担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课题首席专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重点项目、教育部课题1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法学》《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专著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荣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三届)、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第二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二等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次等。


杨松教授担任国家级一流课程《国际经济法学》负责人、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虚拟教研室负责人,主持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荣获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特等奖1次、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2次。


潘一山简历


潘一山,男,汉族,1964年5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力学专家,清华大学博士,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博士后,美国密歇根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国家级人才项目领军人才入选者,“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现任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兼任国际岩石力学与岩石工程学会中国国家小组副主席、中国煤炭学会煤矿动力灾害专业委员会主任等。


潘一山教授研究方向为煤矿冲击地压、瓦斯突出、煤层气开采。在采矿工程领域从事冲击地压、矿震、煤和瓦斯突出等煤矿灾害的成因、机理、预测及防治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潘一山教授长期从事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研究工作。建立了冲击地压扰动响应失稳理论,研发了煤岩微震、电荷及吸能支架等监测防治装备,解决了冲击地压矿井安全开采的重大技术难题,成果写入我国《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规标准等文件中,在全国冲击地压矿井推广执行。以第一完成人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3项。出版专著1部,以第一完成人获授权中国发明专利30件、美国专利2件,发表SCI/EI学术论文70余篇。2010年荣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20年荣获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2022年荣获第14届光华工程科技奖。


郝德永简历


郝德永,男,1964年3月生,满族,中共党员,辽宁北镇人,博士,教授。本科、硕士、博士均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


历任锦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副处长兼科研处副处长、教育学院院长,渤海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沈阳师范大学副校长等职。现任沈阳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来源|辽宁党建网、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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