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增加10 分投档。变化: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0〕1 号)相关规定,自2023 年高考起,该项加分分值调整为5 分。详细内容大家接着往下看吧。
2023起 天津高考加分项目有调整
发生变动的加分项有以下三个: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增加10 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或侨方父母身份信息(其中,在我市认定的归侨提供《天津市归国华侨证》,外省市归侨提供外省市侨办出具的归侨证明,华侨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公证或认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公证书)等,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
变化: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0〕1 号)相关规定,自2023 年高考起,该项加分分值调整为5 分。
2.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 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父母身份信息及工作单位信息等,由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联络部审核。
变化: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0〕1 号)相关规定,自2023 年高考起,该项加分分值调整为5 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 分投档。
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页,以及与考生同一民族的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和户口页,由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集中审核后,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变化: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0〕1 号)相关规定,自2023 年高考起,该项政策调整为,在本市所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对于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从“四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包括自治州(盟)、自治县(旗)等,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面向本市所属高校投档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 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天津2023高考加分政策项目有哪些
参照2022年普通高考政策照顾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1.烈士子女,增加20 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由各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办”)审核。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 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立功的证书、证章,由各区招办审核。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 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本人户口页、退役证书,由各区招办审核。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增加10 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或侨方父母身份信息(其中,在我市认定的归侨提供《天津市归国华侨证》,外省市归侨提供外省市侨办出具的归侨证明,华侨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公证或认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公证书)等,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
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0〕1 号)相关规定,自2023 年高考起,该项加分分值调整为5 分。
5.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 分投档。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父母身份信息及工作单位信息等,由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联络部审核。
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0〕1 号)相关规定,自2023 年高考起,该项加分分值调整为5 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 分投档。
申报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页,以及与考生同一民族的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和户口页,由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集中审核后,报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0〕1 号)相关规定,自2023 年高考起,该项政策调整为,在本市所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对于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从“四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包括自治州(盟)、自治县(旗)等,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面向本市所属高校投档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 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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