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安徽科技学院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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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 招生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艺、劳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各专业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3) 学校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年度招生计划由有关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根据本科备案批次,按照我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00%比例,向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申请调整备案。

(4) 实行平行自愿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备案结果优先、自愿招生”的原则招生。也就是说,学生将按照其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被录取,然后按照候选人填写的专业志愿者的顺序被录取。专业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在同等条件下,学术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水平较高的考生将优先考虑。如果考生的成绩未达到所填专业的录取分数,则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调整到专业以下;对不服从专业调整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的考生,应退回档案。

(5)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的原则招生。对招生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执行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招生政策。

(6) 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必考科目等有成绩要求的,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相关报考成绩要求执行。

(7) 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候选人。原则上,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应达到高考英语试卷总分的70%以上。如果当年全省高考英语科目总分较低,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整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并报省级相关招生部门备案;本校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教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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