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录取规则(安徽新华学院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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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我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候选人政策奖金按照省招生政策执行。没有单科成绩要求,也没有外语口语考试要求。这个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申报制度的省份,根据平行志愿申报规则,进入我校的考生应遵循“自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对于同一专业志愿者,应遵循“得分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如果候选人未能接受所有专业志愿者,如果他/她受到专业调整,他/她将按照“相似专业,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的原则,在填写第一个专业志愿者时,转到招生计划中有空缺的专业;其余候选人将根据第二名专业志愿者的“相似专业、考虑相同部门(或相同学科)”等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中,各省考生填报的志愿者专业或类别必须符合该专业或类别所选科目的要求,录取原则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录取政策执行。这个

3、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成绩以原籍省统一考试成绩为准。按照原籍省备案规定,根据专业统一考试结果优先录取。如果专业统一考试结果相同,根据文化课程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备案成绩综合的,按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这个

4、报考我校的考生应注意我校招生网站上发布的信息,确保沟通顺畅。转学其他专业的学生,如需变更专业,入学后可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这个

5、根据体检结果,部分不适合本专业学习的考生,应按照上述专业调整和录取原则进行专业调整。考生体检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这个

6、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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