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的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平选择、程序公开;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进入档案馆的考生应按照“分数优先、志愿者跟随”的原则安排专业。报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来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规则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报名”的招生规则。
3、在尚未实施平行志愿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安排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如果第一名志愿者未能接受全部配额,则应接受非第一名志愿者候选人。
4、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等主管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5、考虑到教学资源,我校考生高考外语原则上要求为“英语”,英语专业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0分(150分制)。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需要具备一定的艺术基础。
6、艺术专业招生规则按照我校发布的《2021安徽建筑大学艺术专业招生规则》执行。
7、高水平运动队的招募按照我校发布的《2021安徽建筑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募规则》进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计划不是省级的,高考录取政策也没有得到承认。
8、环境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按照我校发布的《安徽建筑大学2021环境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招生通则》进行。本专业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5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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