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高考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浙江高考是新高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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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高考自2014年起实施,也就是说,从2014年9月高中新生入学时开始实施,2017年第一次新高考已经进行,采用3+3新高考模式,无论艺术和科学,语、数学、外语测试,另外,从其他科目中选择3个科目进行考试,总分750分。

一、改革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元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实施高考制度综合改革,建立更多的公平正义、科学、高效、灵活的高考制度。

二、基本内容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2014)

全面深化高考统一招生改革,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分考招生与“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速多类型的创建、多元化的考试招生制度。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历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相结合,考生选择自己的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拔科目等选拔要求,概述,首选。

1.科目和成绩。

必修科目:语、数学、3种外语。英语作为一门外语、日本人、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修科目:候选人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以及拟申请的学校和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上、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技术(包括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和其他7个中考附加试题的科目,选择3个科目作为高考科目。

语、数学、每门外语150分,分数包含在学生的总分中;选修科目按年级评分,每人100分,打分的前提是通过中考,成绩是根据预先公布的比率确定的,每个年级3分,起点为40分。考生总分750分。

语、数学成绩同时有效,外语和选修科目成绩有效期为2年。

2.参加考试。

根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加强基础、综合的,强调能力。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数学考试在每年六月举行。每年安排两次外语考试,6 月 1 次语言、数学同时,考试对象仅限当年高考考生;10月1次与选修课同时进行。选修科目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四月和十月。外语及选修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择其中一个分数。

3.入场。

高校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按专业类别或专业确定所选科目的范围,但不超过 3,并在入学前2年向公众公布;考生只需在大学选修科目范围内选择一门科目即可,可申请本专业(班)。高校未确定选修科目范围,考生报考时没有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高中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入学参考。

考生志愿者由“专业+学校”组成。

入场不分批次,实施专业平行备案。根据考生成绩进行志愿填报和档案提交。

(二)高职早招。

为学生实施自助注册。普通高中生以中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省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准。

高校按有关规定确定录取条件、选拔评审办法及录取规则,并在招生规定中公布。高校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能力综合评价,首选。

候选人可以申请多所大学,可以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个录取院校。已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其他入学考试。

(3) 分开考试入学。

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学院,包括中学、技术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概述,首选。探索扩大普通高等学校应用型本科专业试点范围。

1.科目和成绩。

文化考试科目:语、数学 2,个人主张、单独考试。打算申请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候选人,您可以选择参加国家英语水平考试(PETS-1)考试。

职业技能测试:分为17类,省统一组织,点对点实施。学生可以选择自己的1-2个类别。每年组织一次考试。学生最多可参加 2 次相同类型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为 2 年。

语、数学满分 150,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原分数计入考生总分。外语不计入总分。总分600分。

2.入场。

高校按专业类别或专业确定文化职业技能考试要求,也可以提交外语成绩和其他要求,并在招生规定中公布。

考生志愿者由“专业+学校”组成。

入场不分批次,根据学生总分,实行分类专业平行备案。

(四)“三位一体”招生。

高校根据考生统一高考、中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按综合分数比例组合,首选。

大学确定入学要求、综合质量检测内容及实施方法、综合得分比、录取规则等,发表于招生规定。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考生自主申请相关院校,参加高校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要求参加高考。

大学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步选择;通过随机匹配、相互约束、完整视频、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重新选择;根据总分,首选。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

完善改革试点的具体措施

(一)中考按年级统一安排,同年级同科目同时开考,从2020年录取的高中生实施。

(2)外语和选修科目成绩由2年有效期变更为当年有效期,从 2021 年 1 月起考试。

(3)选修科目成绩差由3分改为1分,自 2022 年 1 月选举起生效。

(四)录取部分由三部分改为两部分,从 2021 年入学开始实施。

(5) 语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论文的数学和外语,从 2023 年开始实施。

(六)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资格考试,各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通过考试作为录取条件,全省仍统一组织职业技能和理论知识考试,从 2022 年入学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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