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考改革新方案(贵州高考改革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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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公布高考改革新方案,从2021年进入高中一年级起实施,2024年第一次新高考。新高考不分文理科,采用3+1+2高考模式,其中3个是语言、数学、3门统一外语科目,1 是物理还是历史,2是从剩下的4个门中选择2个门,以下是详细内容,以供参考。

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期教育评价改革的决定和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期普通高中教育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复发[2016]9号)精神,制定这个实施计划。

一、总需求

(一)基本原则

1.教育人、立德树人。遵循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仅反转分数、仅应试教育倾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总体规划、稳步实施。实施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正确处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教育综合改革的关系,统筹各项教改配套工作,合作促进教学、参加考试、招生、招生管理全面改革,保障学校教学秩序,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充分考虑社会接受程度和改革实施的可操作性,积极审慎、稳步实施。

3.科学选择、多次录取。遵循人才培养选拔规则,逐步完善多种录取方式,注重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和综合性。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增加学生选择,扩大高校自主权,提升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4.确保公平、公平公开。把促进教育公平正义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政府监督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依法治国,切实保障高考和招生机会的公平、节目披露、公平的结果。

(二)改革目标

改革将从 2021 年秋季入学的老年人开始,2024年基本形成分级考试、概述、多录取高考录取模式;声音促进公平、科学选择、强有力的高考监督体制机制;实现学生成长、国家人才选拔与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类型。普通高中水平考试包括资格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为分级考试),以下统称为选拔考试)。

资格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普通高中等效性认定的主要依据。

选拔考试成绩是考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的重要依据之一。

2.测试对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规定的语言、数学、外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运动与健康、音乐、艺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 14 门学科。同时,物理、化工、生物学、通用技术4级资格考试设置附加实验技能操作测试,实验技能操作测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选修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 6。普通高等学校按相关专业学生选修科目要求,结合自己的兴趣,从 6 门科目中选择 3 门作为可选考试科目。选考科目遵循“1+2”原则,参加您喜欢的 1 门物理和历史科目的考试;在思想政治上、地理、化工、从生物学的4个科目中再选择2个科目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准。在,资格考试的科目内容是由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各科目的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考科目的内容是由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修必修内容。

4.测试对象。普通高中生应参加资格考试;已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参加资格考试,合格的检测结果直接认定为合格。选考对象是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的人员。

5.考试组织。资格考试的语言、数学、外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信息技术10个学科由省统一命题组织、参加考试、标记和描述资格标准。运动与健康、音乐、艺术、通用技术 4 科目和物理、化工、生物学、一般技术学科实验技能操作考试由省规范,每个城市(州)组织自己的实施,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选拔考试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六个学科全省统一、参加考试、评分和评估成绩。

6.考试安排。资格考试的语言、数学、外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9科闭卷笔试,每学年2次;资讯科技学科采用电脑化无纸化考试,每年举办一次。高中生可以申请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学 4 门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资格考试;高中学生剩余科目可报考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按照《贵州省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执行。

物理、化工、生物学、普通技术学科实验技能操作与体育与健康、音乐、艺术、通用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各市(州)根据课程计划安排相应课程结束后。

每年组织一次选拔考试科目,原则上与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有序衔接。

7.业绩介绍。资格测试分数显示为“通过”和“失败”。

可选考试,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成绩以原始分数显示;重新选择学科(思想政治、地理、化工、生物学)以成绩转换点表示。选择性考试成绩在当年有效。

(二)完善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评论内容。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品的全面发展,是高中生毕业和上学的重要参考,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和社会实践等。

2.评估程序。建立省级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的评估文件样式。普通高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引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整理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的事实资料,经学校公示批准,确保材料实际可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形成,统一报送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系统。声音信息的确认、公众投诉、上诉审查、备案审查等监督保障制度,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弊者,依规依纪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评估使用。高等学校应立足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需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质量评价方法,并在学校招生规定中提前公示。报名时,高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的重要参考。

(三)深化普通本科高校招生考试改革

1.测试对象。中国普通高考、数学、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本人、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修科目。

申请运动、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安排。语、数学、全国统一的三门外语高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同时,3门选修科目的考试时间同时进行。

3.成绩构成及评分方法。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3门语言决定、数学、由外语科目成绩和3个可选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 750 分。

全国统一高考汉语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外语满分150分(包括听力30分)。

选修科目,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选1)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总分作为原始分数;重新选题思政、地理、化工、生物学(4 选 2)每门 100 分,成绩转换点被添加到总分中,重选科目资格考试是否合格是成绩转换的基本条件,成绩转换计分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4.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高中学历考试选题要求,是学生确定选修科目的依据之一。考生应根据大学招生专业(类别)选择学科要求和兴趣专业,确定选修考试科目。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根据教育部要求,科学合理设定选考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相应招生专业(门类)选修科目要求,可申请本专业(班)。

5.招生和招生。普通高校以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历水平抽查成绩为准,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首选。

从 2024 年开始,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学科组合和历史学科组合划分招生计划、单独的最低入学控制分数。合并一两批。考生志愿者由“专业(班)+学院”组成,实施平行志愿者备案。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另行向社会公布。

运动的、艺术类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和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选择最佳录取。

条件成熟后,探索备案模式改革试点,进一步增加院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四)深化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完善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办法,高职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主要安排在春季,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办法,完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

1.普通高中毕业生招聘。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法。文化素质评价采用高中学术能力考试资格考试结果,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实施。录取机构以考生高中学历资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为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首选。被分类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聘。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考试”评价办法。文化综合考试时间由省安排,命题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各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考试,全省统一考核。职业技能考试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实施。招生机构以考生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准,首选。

三、安全须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检查、亲自协调、亲自检查,确保改革顺利实施。省政府成立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制定各项扶持政策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显性教育、发展与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务等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保障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二)加强条件保障。省级应完善考试共享机制,设置考试费用;城市(州)、县(市)、区域、特别行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要求,增加人手、物质资源、财务和其他投资担保,全面推行生均公费制,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完善师资补充机制,完善教师激励机制,解决高中实施选科考试和班级化教学中可能出现的师资问题、课堂、场地、教学设施设备等资源短缺;加强招聘队伍建设,完善命题教师和命题工作激励机制;打造区域资源共享平台,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满足学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办学需要,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新课程稳步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新课程实施的统筹规划,基于贵州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依托教研部专业实力,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加强对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研究,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计划,协调和平衡每学年提供的科目和课时,确保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全面开放;认真组织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开展省级骨干培训、市(州)级培训和校本培训,每年、年级、按科目培训;制定和发布学生发展指南,指导高中全面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体系,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规划宣传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释的权威性、科学的,及时答疑解惑,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建立共识,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为稳定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分级分类组织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考核、志愿者填写培训指导等环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学生充分了解各项政策法规,避免因误读政策而导致的各种错误。

(五)加强招生管理。加强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建设,优化功能配置,完善标准化考试中心建设,加强登记、考试和录取的各个方面的管理;整顿考试作风和纪律,完善多渠道监管体系,严格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确保考试安全;进一步完善高考加分考核认定程序,规范和完善高考加分信息公开程序和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实施过程、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招生组织实施的公平性、只是、上市。

标签: 贵州高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