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高考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黑龙江新高考是全国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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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高考将从2021年起实施,也就是说,从2021年9月高中新生入学时开始实施,2024年将举行首届新高考,采用3+1+2新高考模式,无论艺术和科学,语、数学、外语测试,也来自历史、从物理的 2 门首选科目中选择 1 门科目测试,从思想政治上、地理、化工、在生物学的 4 门选修科目中选择 2 门,总分750分。

一、工作目标

从 2021 年秋季入学的高年级学生开始,根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实施、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录取模型。稳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选拔方式。到 2024 年,基本建筑分类测试、概述、多录取的高校招生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考试改革。

从 2021 年秋季入学的老年人,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考试分为资格考试和选拔考试(也称为分级考试),以下统称选考)两类。资格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生毕业认可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选考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分,作为普通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1.资格测试。

考试范围。考试内容为必修。

测试对象。普通高中生必须参加资格考试,通过所有考试科目的人,普通高中毕业证。

测试对象。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中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数学、外语、物理、化工、生物学、政治的、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艺术、运动与健康,一共14门。

考试组织。语、数学、外语、物理、化工、生物学、政治的、历史、地理 9 科目考试,闭卷笔试,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原则上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安排,传播高中三年。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艺术、体育与健康5科考试,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完成相应课程后,根据课程计划安排课程安排。报名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可以使用统一高考的语言、数学、外语成绩代替相应科目的资格考试成绩,分数必须符合适当的标准。

业绩介绍。省组织的资格考试各科目满分100分,测试分数显示为“通过/失败”。考生参加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时,省招生考试机构向招生院校提供资格考试成绩,供招生院校招生参考。不合格科目可继续招生,符合条件的科目不得再入。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2.选修考试。

考试范围。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修。

测试对象。普通高中生仅限于高年级学生;符合教育部和全省高考报名要求的其他高中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社会人员参加选拔考试,与普通高中生同时。

测试对象。包括:物理、化工、生物学、政治的、历史、地理 6,考生主要根据大学专业和自身专业的要求,选择其中 3 人参加考试。考生选择考试科目时,物理学第一、从 2 门历史科目中选择 1 门作为您的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政治的、选择地理4门科目中的2门作为重选科目。

考试组织。每年举办一次,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全国统一高考后,具体安排稍后通知。

业绩介绍。每个科目的满分是100,其中物理、历史上 2 门首选科目的成绩以原始分数表示,化工、生物学、政治的、地理4门重选科目成绩按规则换算成成绩呈现,当年有效的成绩。具体转换规则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保障机制。建立复选科目保障机制,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低于保证基数时,以保证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评分。保障基数根据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需要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二)深化统一高考改革。

1.国考科目。从 2024 年开始,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中文、数学、3门外语科目,使用国家名册,无论艺术和科学。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2.乐谱组成。高考考生总分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确定、数学、外语成绩和3门可选考试科目的构成,总分750分。在:语、数学、3门外语与原分计入总分,每人150分。外语科目听力部分30分,书面部分 120 分。

3.选修科目选择要求。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的要求、自身的办学定位以及学生学科和专业基础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专业(门类)选拔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4.提高录取率和录取率。高考成绩公布后,填写申请表,考生志愿者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施平行志愿者备案,取决于候选人的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单独编制专业招聘计划,单独的行、单独的球场、分开入场。从 2024 年开始,本科招生除早期批次外,开展同批次招生。适当增加平行志愿高校数量,增加候选人志愿服务选择和录取机会。

(三)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改革。

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政策,进一步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选拔方式,稳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畅通技能型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联系并交流各级教育、承认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1.高职院校个人招生。每年三月,主要针对普通高中生。招生学院结合候选人注册和招生计划,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招生机构可直接使用高中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您也可以参考职业适合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等。

2.职教春季高考。每年五月,主要面向职业和成人教育学生,和社会工作者。从 2024 年开始,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考试调整为全省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并逐步加大本科院校招生计划,逐步将招生机构范围扩大到全国高校。全省统一组织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实施平行志愿者招生。在,文化考试科目为全国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规定的语言、数学、3门外语必修课,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主办,由牵头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可根据需要进行笔试、实操或笔试结合实操。

(四)深化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大学录取的重要参考。在高中组织实施评价过程中,完善评价内容,重点考试、真实记录学生思想道德行为、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在劳动和社会实践中的表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统一使用,严格的评审程序,在学生评价材料的选择上、在宣传审核的基础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形成。我省高校招生要根据办学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质量评价方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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