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公布高考改革新方案,从2017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2020年第一次新高考。新高考不分文理科,采用3+3高考模式,前3个是语言、数学、外语,每门课程150分,总分 450 分,后三门为其他三门选修科目,每人100分,总分 300 分。以下是详细内容,以供参考。
深化北京市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等部委有关配套文件的精神,根据《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框架,在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守教育规则,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出贡献、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积极适应首都战略定位、建设世界级和谐宜居城市对多元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更多的公平正义、科学合理的高考招生制度,努力做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工作。
(二)工作原理
1.坚持育人。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确保公平。以促进公平正义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保证考试和录取机会的公平性、节目披露、公平的结果。
3.展示科学选择。提高高校人才选拔水平,指导高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加学生选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4.注重协调。一步步,处理好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关系;系统设计,加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交流;协同推广,处理考试、招生与教育教学的关系。
5.立足首都实际。积极适应首都教育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勇于创新,以第一好标准推进我市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改革成果的获得感。
二、改革目标
2017年,我市高考招生综合改革启动,建立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考试制度,完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到 2020 年,初步建立符合首都教育实际的现代高考招生制度,表格分类考试、概述、多次录取、公平公正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高中学历考试制度
从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普通高中学术能力测试将从高一开始实施,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上学的重要依据。
1.测试对象
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设定的语言、数学、外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运动与健康、艺术(音乐、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13 门学科。
2.资格和排名考试
资格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要求为准;等级考试的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和选修I课的要求为准。
所有科目的资格考试,测试对象是普通高中生,其他学校的高中生和社工。资格考试中,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艺术(音乐、艺术)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其余 11 个科目的资格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安排在每学期末。普通高中生在高一第二学期末第一次参加资格考试。学生在完成每个科目的必修课程后可以参加资格考试,被教学、参加测试、遂清。资格考试成绩为、失败”的演示文稿,达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也是高中同等学历认可的主要依据。考试不及格,在随后的学期中相同科目的资格,本市不单独组织补考。
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六科有分级考试。考生根据报考院校的要求和自身优势,从 6 门分级考试科目中选择参加 3 门科目考试。每年组织一次等级考试,定于每年六月。考试对象仅限当年参加全市统一高考的考生。分级考试成绩以等级显示,分为5个级别,成绩以原始分数为准,当年有效的成绩,计入大学录取总分的办法和录取分数另行制定。
高等院校可以根据学校的特点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士的培训需求,从思想政治上、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普通高中学术水平分级考试六科中,根据专业(门类),自主提出选修科目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科学确定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从思想道德、学术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的五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发展和人格的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责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上学的重要参考。高中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发展,教育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科学合理使用评价信息。学校和教师要及时引导学生进入“北京市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主要方面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每学期,学校对本学期中学生在电子平台上的事实资料和活动记录进行审核和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的参考,招生学校应提前制定并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必须标准化、上市、只是。
(三)开展高考综合改革
1.统一高考招生改革
(一)统一考试科目。从 2020 年起,北京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中文、数学、3种外语,无论艺术和科学,每科150分,总分 450 分。
(2) 英语测试。2018年候选人,英语听力分数保持30分不变,与笔试分开,机考,一年两次考试,预定于12月和次年3月举行,听力最高分和笔试成绩合并为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从 2021 年起,英语加口语测试,口语和听力考试总分50分,总分不变。
(3) 分数构成。从 2020 年起,参加本科院校招生的考生总分由中方确定、数学、3外语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术能力考试等级考试科目的构成,每门选修课满分100分,也就是高考录取总分是750分。
参加高职(专科)招生统一招生的考生,采取“统一入学考试+学术水平考试合格”的招生模式,中文高考成绩、数学、3外语统一高考成绩的构成。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要,从合格的学术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2个科目,选定的学术水平考试科目考生必须达到及格。
(4) 录取方式。高考志愿考试实施后,填写报告,普通批次以“分数优先”为准、平行志愿遵循“志愿”原则。在总结第二批本科生和第三批本科生合并为第二批本科生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第一批本科生和第二批本科生合并为普通本科生。
2.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统一高考除外,加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包括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单考单笔画等形式,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办法,逐步使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高职院校制定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分开考试办法,普通高中生综合考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职学生在文化课笔试基础上,考虑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
3.综合评价与招生改革
借鉴外省经验,在部分高校探索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基于统一高考成绩的综合评价录取、学术能力测试成绩、面试结果、普通高中入学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学校范围。
四、安全须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北京市教育体制改革专责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加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积极稳妥的进展。各相关部门负责、F,形成整体合力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二)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加大各项改革措施的宣传力度,倡议、及时、综合的、准确发布信息,组织专家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释疑、建立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进一步创新招生咨询服务形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
(三)强化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
普通高中基础设施高考综合改革、对师资队伍和考试机构的新要求,现任教员、教室等教育资源压力很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做好我市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条件保障工作。
(四)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
高中要适应高考综合改革要求,进一步调整学校教育模式,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表、教学组织等方面需要重新设计,实施不同层次的选修课和课堂教学。加强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逐步完善高中职业教育体系和选课指导体系,培养学生的职业规划和自主选择能力,从个人现实,合理选择考试科目和升学目标。市教委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提高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新要求的能力。
(五)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考试保障体系,加强标准化考试中心建设,有效维护公平、有顺序地、高效的考试顺序。积极做好英语科目考试改革、志愿填报方式和录取方式改革等,指导北京市高校确定考试科目计划,保障高考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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