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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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学校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仔细注册。

第十八条学校承认并执行各省(地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减分、备案等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具体准入方式:

1、根据省(区)教育考试机构(或招生办)招生批次安排,提前确定招生比例。根据省(区)考试机构(或招生办)提供的分数线以上生源及相关数据和网上报考生源,提前调整计划。根据该批学生的入学比例,接受省(区)考试机构(或招生办)提供的申请人名单,学校确定录取分数。

2、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应符合高考所选科目的要求。根据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自愿备案,可直接投票给考生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班)。申请比例为1:1。高考总分相同者,可按职位和志愿顺序申报。

(三)实行平行自愿备案办法的省份。学校坚持“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招生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意愿招生,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在总体和政策降分录取前,进行自愿招生。

4、对于尚未实施平行志愿备案办法的省份,按照学校志愿者情况依次录取。也就是说,第一位志愿者将被我们学校录取。如果第一名志愿者不足,将考虑第二名志愿者。

5、考生入校后,将根据成绩对所有入校考生进行排名,采用“分数第一,随心所欲”的录取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编号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搜索,依次录取优秀考生;当第一位专业志愿者不满意时,应按照第二位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录取候选人。如果候选人仍然不满意,应按照第三名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录取,以此类推。如果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满意,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学校将根据分数将他们调到相应专业;成绩未达到填报的专业志愿者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开除;当招生专业结构失衡且无法调整时,学校将在省(区)教育考试机构(或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通过招募志愿者完成招生。

6、专业等级差异无要求。

7、无专业附加测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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