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当年各省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1、福建省和实施“新高考”的省份的招生原则如下:在各省实施与高考综合改革有关的备案规定,并在符合招生专业公布选科范围的前提下,根据高考总分在各省实施自愿备案模式。其中,对于实行高校专业组备案录取模式的省份,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情况,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已满时,学院将根据考生是否进行专业自愿调整进行专业调整录取。专业转移入学只能按照所报告专业组中未入学专业的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如果你不服从职业调整,你将被解雇。专业志愿者没有年级差异。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规定的同分处理原则进行排名。具体实施应严格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进行,正式录取手续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办理。福建省招生原则如下:(1)职业(专科)分批招生实行专业平行自愿备案录取模式;(2) 艺术类专业考生:根据考生的艺术综合得分,实行专业平行自愿申报录取模式。2、未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录取原则如下:档位调整比例:档位调整比例根据各省生源和文件要求确定。专业确定方法:按照考生志愿者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对专业(类别)进行注册录取。当考生的专业志愿者不被录取时,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整到被低估的专业;如果你不服从职业调整,你将被解雇。专业志愿者没有年级差异。正式入学手续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办理。第十四条报考我校空姐专业的考生应符合第八条规定的相关条件。不符合本专业要求的考生应认真申请本专业。第十五条招生工作应严格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精神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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