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招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招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语无特殊要求。2、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可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获得加分录取。3、录取规则:(1)福建省考生将于2022年在我院所有招生专业按“专业志愿者平行备案模式”录取。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条件排名第一,再按照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的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门学科的最高成绩、外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汉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汉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汉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英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的分数,重新选择科目的单个科目的最高分数,以及重新选择科目的单个科目的第二高分数;如果职位仍然相同,则比较候选人的志愿顺序,前者的优先顺序是归档。(2) 省外考生按各省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学院各专业对所选科目没有要求。4、如果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上的学生人数确实不足,将以减分申请入学,减分范围将按照各省(自治区)高中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5、我院录取的考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入学许可证、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如因任何原因不能如期入学,应向学院教务处申请休假。无正当理由未在注册之日起两周内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6、我院部分专业大类招生。新生进入学院后,将宣布专业分流方法。第一学期结束后,学生将按照分流法选择专业。我们学院允许学生换专业。学生可以在第一学期后根据专业转换的方法申请。经批准后,他们可以在第二学期进入新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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