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招生工作始终贯彻公平正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学校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查阅考生档案。3、普通专业招生规则(1)除考生所在省另有规定外,一律采用“分数优先,随心所欲”的招生规则。根据考生备案分数和考生专业志愿者的优先顺序安排录取。当候选人的所有专业志愿者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应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转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如果学院专业组是填报单位,则只能在同一学院专业组内调任)。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各省普通考生高考成绩排名规则录取。如果仍然相同,将根据候选人的综合素质评估予以录取。(2) 根据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统一要求,我校将按照“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的规定在内蒙古招生。4、文体类专业招生规则(1)文体类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和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的招生控制分数线。音乐学(南方音乐方向)还必须参加我校南方音乐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或以上。(2) 在高等学校注册的省,实行第一名专业志愿者优先、第二名及以后专业志愿者得分优先的原则。(3) 对于艺术和体育,综合得分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如果综合得分相同,将根据单个科目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为: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平行志愿高考特色成绩;对于其他成绩的学生,学校将根据他们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选择最佳候选人。当他们的专业成绩相同时,他们将按照高考自愿性平行特点从高到低录取。(4) 音乐学(南音方向)根据南音职业学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南银职业学校考试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平行志愿的特点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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