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海学院是分数优先还是志愿优先 录取规则有哪些(广州航海学院是本科还是专科)

微雨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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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普通类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广州航海学院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以下是关于广州航海学院录取规则的相关信息。

广州航海学院录取是分数优先

第二十三条,广州航海学院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四条,实行“3+3”高考模式的省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上述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在江苏省的录取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成绩为B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为4C1合格。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同分情况下,参考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排序,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

广州航海学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

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术科统考分数高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七条,广州航海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学校各专业均开设有专业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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