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辽宁省外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辽宁传媒学院录取规则相关内容,大家接着往下看吧。
辽宁传媒学院录取规则是分数优先
(一)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二)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辽宁省内报考美术类及设计学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考生需取得辽宁省艺术类统(联)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辽宁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以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计算。美术类及设计学类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录取,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投档录取,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辽宁省内报考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辽宁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以有序志愿方式,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辽宁省生源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参照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省外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如该省份无规定的录取原则,则依据辽宁省相关专业录取原则执行,依据考生折算后的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省外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当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艺术(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艺术(理)则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内蒙古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计算综合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编导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计算综合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如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的录取原则,则参照我校在辽宁省各专业录取方式执行。
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如投档成绩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其他省份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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