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依据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详细的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录取规则大家接着往下看吧。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三)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四)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实行按专业招生。设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原则上在前两学年按专业平台统一培养,从第三学年起按专业方向培养,学生可根据兴趣和专长选择不同专业方向学习。
(五)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优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依据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七)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八)对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应试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九)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四川大学锦江学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执行。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
(十二)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三)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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