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县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九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在线录取。
第十条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学生分布情况和有关规定,自愿有序申报的批次,档案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文件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按“专业(类)”报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各专业(类)实际报考人数直接录取。按“学院”或“学院专业群”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分数优先,志愿者跟随”的录取规则。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专业等级差异。考生的专业转移范围仅限于其所就读的“学院”或“学院专业群体”。所有专业人员调动的候选人的优先权低于其他候选人。
录取时相同分数的考生的排序规则如下:
1、在高考综合改革中实行“3+1+2”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考生,历史科目考生成绩相同,按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之和从高到低排列,汉语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第一选择科目单科成绩、第二选择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物理学科的考生成绩相同。根据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的总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第一选择科目单科成绩和第二选择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列。以上排名相同的所有候选人都被该专业录取。
2、在高考综合改革中,普通考生报考成绩相同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实行“3+3”模式,按照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的总和、数学单门学科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外语单科成绩,以及所选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以上排名相同的所有候选人都被该专业录取。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考生,按最高至最低年级录取。如果分数相同,将根据汉语、数学和外语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三门科目的分数仍然相同,则将根据数学科目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列。以上排名相同的所有候选人都将被该专业录取。
4、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和色弱。高考文化与专业成绩达到江苏省同批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同一等级的,按专业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专业成绩仍然相同,外语科目将从高到低排列,所有排名以上的考生都将被录取。
第十二条高考综合改革中,原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所选科目必须符合考试专业要求。我校招生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及相关措施执行。
第十三条我校招生以成绩为准,自愿录取。如果完成批量申报的学生人数不足,将公开收集剩余计划。征集后未完成的计划将转移到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四条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对优秀学生、特殊学生的加分和其他照顾政策予以认可,并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备案结果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各专业招生不规定男女生比例。我们学校不限制考生学习外语,但所有考生在入学后都将接受英语教学。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仔细填写。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省招生部门批准的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并直接以特快专递方式将录取的考生寄出。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机构和我校招生网络指定的渠道及时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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