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的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最低招生控制线和各省生源确定档案调整比例。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文件调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考生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和身体健康考试,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符合成都大学备案要求的,根据学校及其志愿者的成绩予以录取。
第十五条普通专业招生原则:考生的专业入档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到低进行安排和录取,专业志愿者之间不得有差异。如果成绩相同,文科将根据汉语、外语和文科的综合分数来选择,理科将根据数学、外语和理科的综合分数来选择。当考生注册的专业志愿者全部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则将从高分调整为低分,直至未能注册全部专业,但调整志愿者的优先级低于非调整志愿者的优先级;如果他们不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退回档案。
第十六条艺术与体育专业的招生原则:艺术与体育专业的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专业成绩为准。根据文化和专业成绩,我校编辑和导演专业将根据其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他们的文化成绩相同,将根据他们的专业成绩予以录取;其他艺术和体育专业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他们的专业成绩相同,他们将按照文化成绩的顺序被录取。【其中,四川省体育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级控制线50分以上(含50分),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除编导和导演外的四川艺术候选人的文化分数要求达到省级控制线20分以上(含20分);建议女孩身高不低于165cm,男孩身高不低于175cm。]
对于高校自行确定备案规则的省(市、自治区),我们的备案规则与上述艺术和体育专业招生规则一致。
第十七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学校应根据教育部对特殊类型招生的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并按照教育部和《成都大学202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的选科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和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英语、泰国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专业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水平。入学后,考生将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非英语语言的考生在填写志愿者时应小心。
第二十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分数增减政策。加分或减分后,根据档案录入结果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二十一条各行业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二十二条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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