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大学的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的要求,实行大学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制度。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档案调整的比例。如果生源不足,将按照规定参与招收平行学院(包括大专院校)志愿者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普通考生的录取和专业安排原则:
1、录取候选人的录取排名分数应使用原籍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备案分数(含小数部分)。
2、学校对进入年级的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即明确分数)”的录取方式,即从高分到低分。对于考生报名专业志愿者的安排,首先看他们的第一个专业志愿者。如果专业没有完全注册,他们将被接纳为第一个专业志愿者;如果专业已满,请联系下一个专业志愿者;以此类推,直到所有学生的专业志愿者都得到处理,他们将根据是否接受专业调整来处理。
3、同分考生录取及专业安排规则。
(1) 在高考综合改革的“3+1+2”模式下,历史优先科目的考生将根据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的成绩、语文、外语、历史单科成绩和连任单科最高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对于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将根据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的分数、数学单科、外语单科、物理单科的分数以及连任单科的最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根据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的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和所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3)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入档文史考生,将根据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的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对于进入该档案的理工科考生,将根据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的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和体育候选人的录取和专业安排原则:
1、学校只承认原籍省艺术与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考生必须参加原籍省艺术与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并按照原籍省有关规定通过考试。
2、文艺、体育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必须达到原籍省指定的相应批次文艺、体育本科院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原籍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备案规则备案。
(1) 对于进入广播电视编导类的考生,学校将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将根据专业成绩、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的总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择。
(2) 对于进入音乐、体育、艺术类专业档案馆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备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将根据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的总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择。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奖金政策。
第二十条高考应全面改革省级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普通高考中,当考生按照同分排名规则进行比较后,成绩仍然相同时,应作为专业设置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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