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综合测评德、智、体,择优录取。
(2) 档案调整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档案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 落实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奖金和积分减免政策。成绩增减后形成的档案录入结果,作为专业录取和安排的依据。
(4) 我们学校按专业招生。原则上,具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将在前两个学年按照专业平台进行培养,从第三个学年开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选择不同的专业方向。
(5) 我校优先考虑首批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候选人。
(6) 原则上,对进入档案馆的候选人的专业安排应以自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如果候选人的专业志愿者无法满足,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候选人在其他无法全额录取的专业的成绩,将其从高分调整到低分;如不服从专业调整,应退回档案。
(7)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其他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水平。
(8) 对于非外语专业学生,对考生参加外语考试没有限制,但进入学校后,所有考生都将安排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进行教学。外语不是英语的考生在填写和提交愿望时应谨慎。
(9) 对所选科目有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所选科目及其成绩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局的规定确定。
我校在浙江省招生的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及自动化、土木工程等专业的选修科目为物理,其他专业不设选修科目。
物理是海南省招收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与机械设计与制造及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土木工程与工程造价7个专业的选修科目;食品质量安全专业的选修科目为化学;其他招生专业不设选修科目。
物理是我校在天津招生的人工智能专业的选修科目,其他招生专业均未设置选修科目。
我校在北京的招生专业不设选修课。
山东省招生专业没有选修课。
我校在江苏省招收的专业候选人的选科水平要求为C级。
(10) 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11) 对生源和新生的入学率以及男女学生的入学率没有限制。
(12) 在招生过程中,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根据生源调整招生计划。
(十三) 艺术专业招生原则
1、专业考试要求
申请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申请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卡通等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报考广播电视导演、戏剧电影电视导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导演专业考试;申请舞蹈表演专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舞蹈专业考试;报考广播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广播主持专业考试。
我校在四川省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卡通等本科专业为设计专业。
2、成果认定
(1) 文化成就
考生应当参加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考,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相关批次和专业的分数线。
(2) 专业成就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考试(联考)的,我校认可考生在统一考试(联考)中的成绩,考生的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考试(联考)的相关批次和专业资格线;
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统一考试(联考),而我校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我校指定的考试及格线;
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统一考试(联考),且我校没有组织学校考试,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同意,我校认定考生已参加当地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批次和专业资格线,填写自愿申请表后,应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学校类似专业考试资格证书复印件。
3、招生规则
我校设有本科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和卡通)和大三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动画设计)。四川省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选择最佳候选人。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较高的候选人将优先考虑。其他省份如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备案规则,按相应的省级文件执行。如果没有统一规定,应根据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选出最佳人选。如果总分相同,应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候选人。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根据其在四川省的文化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其他省份如有统一的准入规则和备案规则,按相应的省级文件执行。如果没有统一规定,则应根据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如果文化程度较高的候选人的总分相同,他们将优先考虑。
舞蹈表演(本科、专科)、广播和主持艺术专业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较高的候选人将优先考虑。各省有统一的招生规则和备案规则的,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
4、其他艺术注册信息请参考我校《艺术注册指南》及学校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14) 《高等职业教育分流招生办法》
我校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是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精神进行的。详见《2021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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