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星象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查阅考生档案。
3、执行学生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减分备案的有关规定。
4、学院对专业志愿者的分数不设年级差异,进入学院的考生按照“分数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录取。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是按照从高到低的分数进行的。如果申请结果相同,则应按照原籍省份的相同排名规则录取学生。如果生源省份没有统一规定,则按照单科汉语、数学、外语、文学(科学)的顺序以及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果候选人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调到生源所在省,并且招生计划中没有填写专业招生。否则,它们将返回到文件。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考生必须符合我院所选科目的要求。所选科目的要求以省级招生办公室向公众公布的要求为准。招生专业按照备案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备案分数相同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相同分数排名规则录取。
所有被录取和退学的考生均应以原籍地学校招生部门审核确认的名单为准。
5、申请动漫专业的湖南考生必须参加2021湖南省高校艺术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并通过考试。高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湖南省普通本科一批美术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艺术候选人将根据其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高考文化得分(含政策奖金)×30%+专业统一考试成绩×70%,最终成绩保留1位小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湖南省同分排名规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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