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2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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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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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山东省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报考人备案结果,从高到低选择各专业。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自愿录取。

第十六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最新计划和措施执行。

第十七条外省专业(必须遵循本省招生原则的专业除外)的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和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应当按照专业划分分数线,按照专业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招生工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通过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有: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高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一条对学校录取的新生,学校应当发出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直接发给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转移、备案、登记手续;学校凭录取通知书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录取候选人名单,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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