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师范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 齿轮传动比
根据志愿者申报的批次,原则上学校访问候选人档案的比例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文件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原籍省份学生比例有特殊规定的,以原籍省份学生比例要求为准。
(2) 录取原则
根据“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录取遵循从高到低、从第一名到最后一名的原则。以候选人的第一位专业志愿者为准。记录第一专业志愿者人数,安排第二、三专业志愿者,依此类推。那些需要专业转移并且符合空缺专业入学条件的学生可以转移到入学不足的专业。需要转学但不符合空缺专业入学条件或不服从转学的学生将被退回档案。优先级:当考生的等效分数相同时,将按照各个科目的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科专业依次为汉语、外语、文学综合、数学,学科成绩高者优先;理科课程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汉语的顺序排列,以高分学生为佳。
1、体育专业:
体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级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其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文化课程总分/7.5+专业课程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他们的综合成绩相同,将根据他们的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艺术专业:
我校艺术专业以考生所在省相应专业统一考试(联考)合格成绩录取。
美术、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并通过专业成绩统一考试(联考)的考生,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得分=文化课程总分*60%+专业课程总分*100%)。如果他们的综合成绩相同,将根据他们的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学与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达到本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并通过专业成绩统一考试(联考)的考生中,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得分=文化课程总分*50%+专业课程总分*100%)。如果他们的综合成绩相同,将根据他们的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广播电视编辑与导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达到本省最低控制线并通过专业课程统一考试(联考)的考生中,将按照文化课程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拔。如果文化课程的成绩相同,学生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 专业调整
如果考生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考生的备案结果从高到低调整到其他专业的录取,直至达到全额;已注册的不符合我校入学条件且不服从转学的考生将被开除。
(4) 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规定获得积分、档案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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